▌建设思路
▌建设背景
2019年两会期间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提出:“深化改革,创新体制机制,构建整合型的医疗服务体系。在农村建立县域的医疗共同体,就是县乡一体化、乡村一体化,县乡一体化主要解决乡村医生水平提高问题,乡村一体化主要解决村医待遇的问题。
2020年1月8日,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河北省财政厅、河北省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发布关于印发《河北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(冀卫发【2020】2号)。4月13日又发布《关于印发2020年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验收标准的通知》(冀卫发【2020】5号),要求全省62个贫困县于7月底前完成验收;非贫困县于10月底前完成验收;并对验收方式、考核标准作了明确要求。从省级层面统一规划乡村一体化建设,财政、社保等多部门支持,全力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乡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。
▌服务内容
▌方案介绍及优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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